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此章是孔子评论鲁卿季孙氏僭用天子的礼乐。孔子说,季氏以八佾之舞,在他的家庙庭中舞之。“是可忍也。”这种事,季氏犹可忍心为之。“孰不可忍也。”他还有何事不可忍心为之。忍字,古注又作容忍讲。鲁国君臣看见季氏如此僭分,犹可容忍,还有何人何事不可容忍。
八佾的佾字,音逸,马融注:“佾,列也。”八佾舞,由舞者执羽而舞,以八人为一列,八列则八八六十四人。这是天子祭太庙所用的人数。邢昺疏说,天子所以八佾者,案春秋隐公五年左氏传,公问执羽人数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左传杜预注,公羊传何休注,皆说,诸侯六佾,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佾,四四十六人。士二佾,二二为四人。邢疏又引服虔左传解谊说,诸侯用六,为六八四十八人。大夫四,为四八三十二人。士二,为二八十六人。后儒以为,八音克谐,然后成乐,每列必须八人,当以服氏之说为允。
马融注:“鲁以周公故,受王者礼乐,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于其家庙舞之,故孔子讥之。”邢疏引礼记祭统,以及明堂位,解释马注。鲁国是周天子封给周公之国,周公之子伯禽为鲁君,周成王感念周公有勋劳于天下,故在周公殁后,赐之以重祭。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故鲁君祭宗庙有八佾之舞。但天子之礼乐,只能在文王、周公庙用之,若用之于他庙,亦是僭礼。季氏是鲁桓公的后裔,为鲁国的卿大夫,他以为周公庙得用天子礼乐,故亦在其家庙中用之。此是严重的僭礼行为。马注季氏为季桓子,刘氏正义等各注,据昭公二十五年左氏及公羊传所记载,应当是季平子。又汉书刘向传,谓季氏八佾舞于庭云云,卒逐昭公。是季氏即指平子。马注所云家庙,当即指桓公庙。以公庙设于私家,故亦称家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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