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巴黎拖拖拉拉地写作。春天真是好过,爱丽舍田园大街上那些栗子树开花了,许多街道的光线非常悦目。空气中有一种快乐,一种轻飘飘的短暂快乐,使人心荡神怡而不涉邪想,使人的步履更加轻捷,头脑更加清醒。我和自己五花八门的朋友一起玩得很开心,心里充满往日亲切的回忆,至少精神上恢复了一点青春的活力。这种片刻的欢愉我说不定永远不会再充分享受到;我倘若让写作来干扰我,那我就是傻瓜,我跟自己说。
伊莎贝儿、格雷、拉里和我常常一同去游览近郊的名胜:尚蒂伊和凡尔赛,圣日尔曼和枫丹白露。我们不管去哪儿,午饭都吃得很好,很多。格雷由于他的大块头身体需要,胃口最大,而且酒喝得往往有点过头。他的健康肯定有了好转,是否由于拉里的治疗,还仅仅是日子久了的缘故,我也说不上。总之,他的头痛病已经不发了。我来巴黎和他初见面时,他眼睛里那种惘然若失的神情,使人看了很难受的,现在也消失了。他谈话不多,只是偶然谈些冗长的故事,但是,伊莎贝儿和我胡说八道时,他会哈哈大笑。他玩得很开心;尽管人并不风趣,但是脾气好而且容易满足,人不由得不喜欢他。这种人,你是不愿意和他度过一个寂寞的夜晚的,而且说不定会高兴地期望和他过六个月。
他对伊莎贝儿的爱,看了真使人喜欢;他崇拜她的美,而且认为她是世界上最有才华、最动人的女子;他对拉里的忠诚,象狗对主人的一样的忠诚,也使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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