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后,四月的某日清晨,我在费拉角书房中忙着写稿,用人进来说,邻村圣让的警察在楼下想要见我。思绪就这么被打断,我不禁有些恼怒,又想不出警察为何登门拜访。我既没做亏心事,又有定期慈善捐款,还因此获得过一张证明。我把它保管在车内,等哪天因开车超速或车子停错位置被临检,即可在出示驾照时刻意让警察瞧见,这样的话顶多被口头警告几句,便可全身而退。当时,我推想可能是某个用人被匿名检举(法国人就爱玩花样),因她的身份文件尚未办妥。不过,我和当地警察处得不错,每回都请他们喝杯酒才送客,想来不会有太大问题。但是,他们(通常两人一起行动)这回的任务完全不同。
我们握手寒暄过后,较资深的警察——别人管他叫队长,蓄着浓密的八字胡——从口袋掏出本子,用肮脏的拇指翻页。
“你听过苏菲·麦唐纳这个名字吗?”他问道。
“我有个认识的人同名同姓。”我答得谨慎。
“我们刚和土伦警局通电话,局长请你立刻过去一趟。”
“为什么?”我问道,“我跟麦唐纳女士并不熟。”
我立即觉得苏菲八成出事了,而且可能跟鸦片有关,但不懂为何牵扯到我。
“这不关我的事。反正,你一定跟她有什么来往。她好像五天都没回家,有人在港口捞到一具女尸,警方认为可能就是她,所以想请你去认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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