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五,端阳节。汴梁。
大相国寺前,挤满了卖解的、说书的、练摔跤的、卖唱的、卖药卖古玩的,小贩们外加来来往往的游客们,熙熙攘攘的,好不热闹。
拐角处的一个小茶馆里,高欢和贞贞正在卖茶水。
几乎没费什么力气,高欢就和汴梁地界上的混混们混熟了。他开了一个茶馆,倒也平安度日。当地的“太岁”
们都知道,这姓郭的小伙子是个外软内硬的主儿,况且人家也没有什么冒犯的地方,太岁们也就不去惹他,不怎么敢惹他。
他们不敢找小茶馆的麻烦,还因为贞贞曾经痛打了几个想调戏她的混混。那几个混混可都是会几下拳脚的。这样,高欢软,贞贞硬,硬是压服了那些家伙。
小白已经长大了,但不凶狠,总是蟋伏在贞贞脚边,等待爱抚。小白的脾气不像狗,而像一只最温驯的猫。
高欢似乎都已经忘了玄铁、铸剑这回事,至少在表面上这样。这一点使贞贞很欣慰,她已很少看见他一个人发呆了。
他已留了两撇蛮神气的小胡子,很有点做老板的神气了。他身上的衣裳虽然式样比较老些,颜色也老气了点,料子倒的确不错,好像也不是凡品,但看起来又很不显眼,他的靴子看起来虽显旧了点,其实却是汴梁“皮硝宋”家精制的小羊皮靴。
他的茶馆生意虽然不错,但也不致于这么有钱啊?
再看看贞贞的首饰衣裳也都是相当贵重的。一个小小的茶馆,怎么能供得起他们夫妻这么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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