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雌性的草地》再版后记
为《雌性的草地》写后记,是我期盼的,真提起笔,却又觉语塞。这个故事从它在我心里萌生胚芽到今天,已经有二十多年了。离它第一次默默无闻的出世,也已近十年。最初让我产生写它的冲动是在一九七四年,我十六岁,随军队歌舞团到了川、藏、陕、甘交界的一片大草地去演出。它就是一些年轻的红军永远没走出去的毛尔盖和若尔盖水草地。当时,成都军区在这里驻扎着两个骑兵团和两个军马场。军马场主要员工是成都和重庆的知青,过的却是军事化的生活。次年,我和另外两个年长的搞舞蹈编导的战友再次来到草地,想创作女孩子牧养军马的歌舞剧,因为成都军区当时在宣传两个军马场的“铁姑娘牧马班”。我被留在了牧马班里体验生活,而另外两个战友因为高原反应而待在场部。牧马班的女孩子们都很年轻,最大的也才二十岁,穿的军装是我们这些正规军人穿剩的,叫“堪用品”,多半是救灾时的空投物资。她们的皮靴大概是骑兵部队的二手货,又大又重,她们的步态就有了旷野的感觉。我当时的体重只有八十多斤,却骑着军马场场长的大马,马背要高过我的额了。现在想来,那匹大黑马就等于草原上的一辆“伏尔加”,是首长把自己的特权让给了我。它像最好的军人一样,无条件地服从命令,站有站相,走有走相,最重要的一点是,它“跑得好”。跑得好不好是一匹马的天性使然,就像天生节奏感强、四肢配合协调的人会成好的舞蹈者一样。跑得好与劣的坐骑之间,就是小卧车、吉普、拖拉机的差别。只是大黑马实在和我太不成比例,每回上马,我都得撕扯住它的长鬃,借助得自舞蹈训练的弹跳力,连爬带窜。一旦坐上那温润的皮革鞍子,顿时就地阔天宽,志大心高了。我就骑着这匹黑色的顿河马在牧马班住了二十来天,其间学会了识别野菜,用手捏饺子皮儿,或用手掌搓面条。也体验了野地里如厕,四面八方转着蹲身,自己给自己警戒。半夜,狼的叫声远远的,很叫人心软。女孩子们告诉我狼不是太祸害的,豺狗子却更歹毒,会趴在马屁股上掏马肠子出来吃。这块草地的自然环境是严酷的,每年只有三天的无霜期,不是暴日就是暴风,女孩子们的脸全都结了层暗红的硬痂。她们和几百匹军马为伴,抵抗草原上各种各样的危险:野兽、洪水、土著的游牧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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