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以后,父亲接到一封短信,这是我们一位朋友写来的,他约父亲在圣拉斐尔见面,开胃酒。父亲马上把这事告诉了我们,力稍许摆脱我们所处的这种自愿的,但多少迫不得已的孤寂状态而快乐。于是我向艾尔莎和西利尔通报,我们7点钟时将到达太阳酒吧厅,如果他们要来,可以在那儿见到我们。不巧,艾尔莎认识我们的那位朋友,这更使她想上那儿去。
我隐隐觉得事情复杂,便尽力劝她别去,结果还是徒劳而已。
"夏尔·韦伯喜欢我。"她像儿童一般天真地说,"他要看见我,准会促使雷蒙又爱上我。"
去不去圣拉斐尔,西利尔都不在乎。对他来说,首要的事情是我在哪儿,他就在哪儿。
我从他的目光里看出了这点,不禁感到骄傲。
于是,下午6点光景,我们坐车出发了。安娜把我们领到她的车上。我喜欢她的汽车:
这是一辆笨重的车盖可折叠的美国汽车。与其说它合她喜欢敞开车盖开车的性格,不如说更合她的趣味。这辆车也合我的口味:到处都是闪闪发光的玩意儿,行驶时悄无声响,远离众人,转弯时倾斜。此外,我们三人都坐在前面。在汽车里,不论什么地方,我都感觉不到对什么人友好。三个人坐在前面,手时稍紧地挤在一起,把自己交给高速与风带来的同样的快乐,也许还交给同样的死亡。安娜驾车,好像以此来象征我们将组合的家庭。自从在县纳过的那一夜以来,我没有再登过她的车,这引发了我的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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