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离家住进基布兹时,我写下一些决心,将其定为自己非执行不可的标准。要是我真的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就必须开始在两个星期内把自己晒得黑黝黝的,使我看上去像他们当中的一员;我必须永永远远不再做白日梦;我必须更换姓氏;我必须每天洗两三次冷水澡;我必须绝对强迫自己别在夜里做那种脏事;我必须不再写诗;我必须不再喋喋不休;我必须不再讲故事——我必须以一个沉默的人出现在新地方。
后来我把条子撕得粉碎。最初四五天,我确实设法不做脏事,不唠唠叨叨。当他们问我一条毯子是否足够,或者是否愿意坐到教室靠窗的角落里时,我动动脑袋作答。当问我,是否对政治感兴趣,是否考虑参加读报小组,我回答“呃哼”。如果问起我以前在耶路撒冷的生活,我的回答不超过十个字,我故意迟疑几秒钟,仿佛在做深入的思考,让他们知道我属于那种矜持寡言、讳莫如深的人,具备内涵。我甚至能洗冷水澡了,尽管在男孩子浴室里迫使自己脱得精光,是一种英雄主义壮举。甚至在最初几个星期,我好像可以设法不写东西。
但不能不读东西。
每天干完活上完课后,基布兹的孩子回父母家,而外面来的寄宿者则在俱乐部里放松一下,或打打篮球。晚上有各种各样的活动——比如跳舞,唱歌——我逃避这些活动,免得露怯。大家都离开后,我通常半裸着身子躺在宿舍前面的草地上,晒日光浴,读书读到天黑。(我十分小心,不待在空房间,不躺在空床上,因为肮脏之念,还有大量天方夜谭式的幻想在那里等待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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