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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一直跟陈仔一起,东搬西搬大概全台湾都跑遍了,早老爸两年挂,之前洗肾洗了好几年。路上她三哥大致向她交代,「台中有个叫新社的地方听过吧?陈仔开杂货店兼槟榔摊,老娘就埋在种苗场附近……」费文完全不和道她三哥何时开始万里寻母的,就像他何时成为她的同路人她完全不知道──没错,一门只杰,她三哥是GAY ,是那种邋里邋遢、小平头落腮胡、走在街上外人很难监定得出来的那种GAY.她只知道他跟他那个叫小龙的Lover 已经五年了,他们零一不分,不过三哥做零多些,偶尔打打野食彼此心照不宣,但因AIDS的关系近来他们都很三贞九烈。既是兄妹又是同志亲上加亲,不过他们其实不大谈这个,可能做兄妹还是比做同志习惯吧。
三哥的事老爸不了,费文则在若干年前正式遭老爸扫地出门。「贱!」他啐她:「贱种!」好像费文的品种跟他毫无瓜葛,又好像,费文的Tomboy养成过程他没有一点功劳。荧荧恨火烧红了他的眼睛,逼得他手刃骨肉大义灭亲。
但也都过去了,他咽气前几天费文最后一次去看他,他已经没力气咒她也没力气赶她走,重病老人两眼凹陷彷佛已无视觉,一点点微弱红光偶尔偶尔晃动那么一下,也完全是另外的恨法,恨的对象已经不是人了。费文帮他擦澡换尿片,他瞪着天花板任她摆布,皱巴巴皮包骨的身子,皱巴巴萎萎一截阳具,比她大哥那个刚满周岁的儿子一吉先生的小鸡鸡大不了多少。「老爸,」那天费文忍不住对他说:「人生海海啊啦!」明知他根本不了台语。他过世后费文回老家清东西,发现几张破烂照片推断应是老娘,拿给她大哥,她大哥说如果她跟老三都不要就扔了吧,费文也没问她三哥,全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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