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头一回吻我,是吻在我嘴与耳朵之前那段“开阔地”上面。我的面孔有更合适的地方承受吻,可他偏偏在这儿、这个毫无诗意的部位来了一下。毕竟是我平生第一次被吻,我激动得不得了,全力以赴地感受着,像受了致命一击。说实话,那滋味妙极了。我没想到那么微小的一下接触,会给我带来头晕目眩的快乐。
他呢,他在吻了我一下后愣住了。忽然从口袋掏出一块抹布一样脏而皱的手帕,在我被吻过的位置用力一擦,接着又轻轻擦了几下。就像他一时兴起,在画布上抹了一块不相宜的色彩,又觉不妥,匆匆将它刮掉。
什么意思呢?我到现在也没想通,他为什么要擦掉那个吻。可惜他擦不掉,到现在它还清清楚楚留在原处:就在我嘴与耳朵之间,这段“开阔地”。
我从此怕见班长。我觉得我脸上带着那个吻会被她一眼识破。可她始终没识破我,仍把我当最贴心的好朋友。那时她跟高力越来越热乎,高力每星期起码为她写一打情诗,有次我实在忍不住,指出他的诗是抄雪莱的。孙煤情绪不仅没受打击,反而更对他崇拜:“他能看懂外诗呢!”我连他们的约会暗号都知道,高力一摸军装的第二颗钮扣,孙煤准跟了他去。我有幸回回参加他们的约会,不过我知道有时他们很不需要我,我就礼貌地避到一边去。我避开后他们干些什么我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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