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从律师那儿学了一个新词——解释权,这词我得在这儿用一下,因为我要重新解释“艳遇”二字。
首先,艳遇的定义被一群小年轻弄坏了,搞得我一听“艳遇”二字就灰溜溜的。根据这些年轻时尚新新人类的定义,艳遇就是青春偶像剧第880集里男主角在最离谱的情况下终于碰见女主角,并且当场发电;要不然就是坐在飞机头等舱的一对金男玉女对上眼了。其定义基本上把艳遇弄成了时尚﹑年轻﹑漂亮群体的权利,它们撞上了,互相发电,这就叫艳遇。
我是坚决反对这个定义的。
首先,时尚人群里混得每个人都是一个小发电站,他们不发电就长痘,这是他们的本性,没什么奇怪的。两周前一个朋友说他的一个朋友的女朋友被我的一个女朋友的男朋友抢走了,说是艳遇,非让我打电话去确认,结果被人家损了一顿。“老大,你现在是不是特闲啊?还管这事。”根据我的朋友说,这就是一次艳遇的结果,男的是摄影师,女的是模特,男的原来的女朋友是编辑,女的原来的男朋友是主持,这种典型时尚人群调包的事情,怎么能成为“艳遇”!天天都在发生,早就疲了。
艳遇要有神奇感,要有点不顾一切,有点天旋地转,有点世界颠倒的感觉。比如电影<>里面,一个头等舱的千金一瞬间爱上了一个末等舱的民工,这才叫艳遇。而头等舱碰到头等舱,这只能叫 “机会”.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