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八个字给高氏伪续“后四十回”断了案,定了谳。
有光无光,是视觉的事。有味无味,是“舌头”的事。如此说“理”,文学艺术就太容易学、容易讲、容易评议、容易教授。
佛家讲“六根”“六尘”,还有“受、想、行、识”多个层次,一般“凡人”听不懂。只说中华本土传统,也讲“五官”:口、耳、鼻、舌、心。心是“思之官”,思偏重理智思维,然而又包括性情感受。所以我们有“文心”一词。这个“心”属“文”,用时又多偏重于笔法、构思、章法、熔铸等等。可是轮到赏音、观画、听戏……,你就无法只说是“文”之“心”在活动、在作用了。因此,有一个说法,意谓艺术的事,不再是“五官”之能事了,另外还有一个“第六官”专司。
这个存在我是承认的。
它是什么“官”?能叫做“审美官”吗?当不当,妥不妥?不妥不当,可以另拟名称。
总之是超五官的事情。
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从《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全本”中竟然一下子感到了“光”也不对了,“味”也不对了!这“光”这“味”显然不是眼、舌间的事。
——哎呀,这到底是指什么呢?又由哪一处“器官”而感知的?
这个“第六官”,重要无比。它一点儿也不“玄虚”。古时音乐佳话,“高山流水”、“手挥目送”,就是指这个。比如“对牛弹琴”是个笑柄,因为牛没有这个“第六官”(牛的事,留待专家去研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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