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是俗常的口头话,官书上的文词叫做严“籍没”——即查抄造册登记没收的意思。在贾府真被籍没之前,还有许多事情要发生,不是一下子直线发展,一泻到底的形势。先说元春死后,姊妹中能有作为、可望暂支危厦的人材,只有探春一个了。有她在,委以实任真权,还能转危为安,救亡收散。可是她也必须离开骨肉家园,远远地别去了。
探春是朵玫瑰花,又香又艳,只是有刺儿扎手,不好惹。她又是杏花,命中主得贵婿,嫁为某地的王妃,一去无归。
她离去的时候是清明佳节,送行的在江边上,探春要乘坐一艘大舰远行了,彼此临别都悲怀涕泣。
这都是怎样—个事由呢?
原来,她和《二度梅》里的陈杏元有些相似,是一位“和番”之女。
清代的中国是个极大的帝王之国,历史的条件使大清国拥有毗邻的藩属之邦、区。藩属在政治名义上奉清廷为主国,但各有独立的主权。藩属有的提出向皇家求婚通好,为了邦交,这种求婚都是要应付的。于是,指派哪个皇女去远嫁藩王,便成为一个很伤脑脑筋的难题。
皇家在百难之中,生出一条秘计:让一个“替身”女冒了宫主、郡主之名,前往应婚就嫁,有愿者予以特恩,赦免相当的过错或负罪,并加表面上的宠锡。但实际上,谁个贵家大臣的爱女,也是万万不忍让她去作“王昭君的,大家都怕这种命运会落到自家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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