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论
天下必先有理论然后有实事,理论者实事之母也。凡理论皆所以造实事,虽高尚如宗教之理论,渊远如哲学之理论,其目的之结果,要在改良人格,增上人道,无一非为实事计者;而自余政治家言、法律家言、群学家言、生计家言,更无论矣。故理论而无益于实事者,不得谓之真理论。
虽然,理论亦有二种:曰理论之理论,曰实事之理论。理论之理论者,又实事之理论之母也。二者之范围,不能划然。比较而论之,则宗教、哲学等,可谓理论之理论;政治学、法律学、群学、生计学等,可谓之实事之理论。虽然,其中又有等差焉,即以生计学一部论之,有所谓生计学原理者,有所谓应用生计学者,有所谓生计政策者。以第一类与第二类比较,则前者为理论之理论,后者为实事之理论;以第一、第二类与第三类比较,则前二皆理论之理论,后一为实事之理论。推之他学,莫不皆然。
理论之理论,与实事之理论,两者亦有先后乎?曰:两者互为先后。民智程度尚低之时,其人无归纳综合之识想,惟取目前最近之各问题,研究其利害得失,故实事之理论先,而理论之理论后。虽然,此等理论,其谬误者,恒十而八九。及民智稍进,乃事事而求其公例,学学而探其原理,公例原理之既得,乃推而按之于群治种种之现象,以破其弊而求其是,故理论之理论先,而实事之理论反在后。此各国学界所同经之阶级也。吾中国自今以前,皆为最狭隘、最混杂、最谬误的种种“实事理论”之时代;至于今日,而所谓理论之理论者,始萌芽焉;若正确的实事之理论,犹瞠乎远也。两者亦有优劣乎?曰:无也。理论之理论,其范围广远,其目的高尚,然非有实事之理论,则无以施诸用;实事之理论,其范围繁密,其目的切实,然非有理论之理论,则无以衡其真。二者相依以成,缺一不可。欲以理论易天下者,不可不于此两者焉并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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