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斯特丹说得上是一个色彩之都。
鲜花出口数量全世界第一,又拥有最会摆弄色彩的伦勃朗和梵高。如果再加上橱窗里赤裸裸站立的各种色情女郎,太让人眼花缭乱了。
但是,色彩似乎永远会带来麻烦。它会鼓励混乱、引诱骚扰吗也许。
我们到阿姆斯特丹之后立即分两组拍摄街景,两辆车停在不同的停车场。一小时后传来消息,一辆被砸,一辆被撬。我的一台新买的数码相机,以及随队记者的两台手提电脑均不翼而飞。我从希腊开始拍摄的照片,全都贮存在那台数码相机里,这下算是全完了。
停车场是收了管理费的,却说这样的事情他们管不着。其实两个停车场都不大,里边发生的任何事都能一眼看到。
到达纔一小时就已经这样,这个平静的下马威使我们对这个色彩之都纳闷起来。
到处都在修路,又是阴雨绵绵,几个肥胖的黑人在小街中狂奔乱叫,似极度兴奋又似极度愤怒;吸食大麻的苍白青年坐在露天木阶上手足无措,独自傻笑;木阶下面是河道,有不少船停泊,又有一大堆废弃的脚踏车在水里浸泡。
对色彩本身,阿姆斯特丹也产生过很大的混乱,现在好像是为这种混乱后悔了,但又有点遮遮盖盖。
我是说伦勃朗在这里的遭遇。
在西方大画家中,平生境遇最悲惨的恰恰正是两个荷兰人,伦勃朗和梵高。但梵高在阿姆斯特丹的时间不长,境遇中又有较多的时代因素和个人因素,暂且不论;而伦勃朗碰到的实在是一件群体性的审美冤案,而且与这座城市密切相关,在我看来,有点不可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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