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一家羊肉炉店的门口,突然有一个中年人的声音热情的叫住我。回头一看,是一位完全陌生的中年人,我以为是一般的读者,打了招呼之后,正要
继续往前走。没想到中年人跑过来拉着我的手臂,说:“林先生一定不记得我了。”我尴尬的说:“很对不起,真的想不起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中年人说起二十年前我们会面的情景,当时我在一家报馆担任记者,跑社会新闻。有一天,到固定跑线的分局去,他们正抓到一个小偷,这个小偷手法高明,自己偷过的次数也记不得了。据警方说法,他犯的案件可能上千件,但是他才第一次被捉到。有一些被偷的人家,经过几星期才发现家中失窃,也可见小偷的手法多么细腻了。
我听完警察的叙述,不禁对那小偷生起一点敬意,因为在这混乱的社会,像他这么细腻专业的小偷也是很罕见的。
当时,那小偷还很年轻,长相斯文、目光锐利,他自己拍着胸脯对警察说:“大丈夫敢做敢当,凡是我做的我都承认。”警方拿出一叠失窃案的照片给他指认,有几张他一看就说:“这是我做的,这正是我的风格。”有一些屋子被翻得凌乱的照片,他看了一眼就说:“这不是我做的,我的手法没有这么粗。”二十年前,我刚当记者不久,面对了一个手法细腻、讲求风格的小偷,竟自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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