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四儿来,暴露袭人的阴暗面尤为深刻。她忌晴雯,两美难兼,两雄不并,犹可说也。她连这无足轻重的小女孩子,为了一点小小的过节儿,就毫不放松,使我们为之诧叹。作者褒贬之意如此深刻,如此严冷!很早的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和袭人赌气,不叫她们做事,叫四儿倒了杯茶,为了这么芝麻大一点事,想不到袭人已记下这笔账。妒忌这样深,气量这样窄,还说什么“温柔和顺,似桂如兰”。而且四儿之事由于密报,王夫人自己就这样说:“可知道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八七四页)她难道真有天眼通、天耳通么!
袭人为什么要、怎样害晴雯,大致已说明了。我们再看晴雯怎样死的,这是一般所谓“宝玉探晴雯”。叙这段故事,主要表示她的贞洁。众人颠倒贞淫,混淆黑白,说她是狐狸精,她临死表示最严重的抗议。这里用两事来说明这一点。其第一事为她直接对宝玉提出的,引原文就够了。
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狐狸精!我太不服。(八七九页)
以理直而气壮,故言简而意明。其第二事,宝晴二人话未说完,晴雯的嫂子灯姑娘进来了。多浑虫之妻灯姑娘这一段故事,脂本皆有,似乎也不太好,不知作者何以要这么写。也有两个问题:(1)他为什么要把这一对宝贝写作晴雯仅有的一门亲戚?(2)为什么宝晴诀别要用灯姑娘来搅局?这必然有深意,我以为写多浑虫夫妇,以贞淫作对文,而晴雯之出身不仅如芝草无根,而且如青莲出于淤泥之中也,则灯姑娘何足以为晴雯病。再说上文所引晴雯向宝玉自叙的话固字字是泪,点点是血,然而谁曾听之,谁曾闻之,好则好矣,了犹未了。故作者特意请出这一位以邪淫著称于《红楼梦》的灯姑娘来,让她听见他俩的密谈,作为一个硬证。于是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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