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的日期是星期四早上。
亲爱的格兰特先生:或者我应该称呼你探长? 是的,我知道了。要查出你的职业并不需要花我很多时间,我优秀的马蒙比你们苏格兰场那些热情的警员的侦察功夫可要厉害得多了。不过我不在此评定你的等级,因为这只是一封私人信函而已。
我写这封信是以一个非凡独特的人,写给另一个值得特别对待的人。确实,因为你是惟一能让我有点欣赏的英国人,所以我将这个事实披露给你,而不是报社。
当然,也因为我很确定你对这件事情的兴趣。今天早上我已经收到来自我的晚辈——保罗·辛瑟希维特的信了,他通知我他在阿拉伯的发现。这封信是应他的要求,从《早报》办公室寄出来的,打算隔天早上就见报。那是一种尊重前辈的礼节,我很感激他。
令人讽刺的是,应该也是肯瑞克这个年轻人告诉他河谷存在的事。肯瑞克在伦敦时,我们见过很多次面,而我从他身上根本找不出他凭什么就有这么大的运气。
他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年轻人,只是无心地驾着飞机横越沙漠,而那是别人必须付出代价下定决心才能征服的地方。
他满脑子计划由我提供交通,由他负责带我去找他的发现。但这实在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我这一生在沙漠享有盛名,可不是靠一个出生于朴茨茅斯后街、只知看飞行仪表的人带我去发现的,更不是提供交通、提供骆驼给其他人方便的人。一个年轻人只是因为气候与地理上的机缘凑巧.就让他碰到全世界最伟大的发现而功成名就,殊不知那是别人牺牲生命从事探险的代价! 对于这种事情我相当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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