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约写一篇稿子,想谈一谈七十年代人的矫情,我却不知谈些什么好,据说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是矫情的始作俑者,依我看,矫情更像是一种性格而不是社会风气,至于矫情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这倒很难说得清楚,有时候我觉得无非就是一种特主观的个人感受,当你觉得别人矫情的时候,往往你正处在矫情的另一端。
矫情中暗藏着一些私人性质的体验,按照常人的理解,一个人喜欢罗大佑无可厚非,但
要是喜欢得非要坐飞机到上海去听罗大佑个人音乐会,就是喜欢得有点过分,那就是矫情了,比矫情更叫人看不上的是狂热,人们同狂热的人是无法争论的,因为他们懂得狂热是无道理可说的,但他们竟傻到认为矫情是能说一说的,这就叫我有点无法理解,事实上,与别人争论别人的爱好毫无意义,一个人喜欢红色,另一个人喜欢蓝色,这有什么可说的呢?
二○○二年,各种报纸杂志用了一年的时间来谈论小资,春上村树、咖啡、红酒之类的东西纷纷进入话题范围,直到二○○三年出现一本小资手册,把英国作家乔伊斯也纳入小资范围,一下子,在我眼里,小资这个词语便成为人们生活中所有事物的代名词,连乔伊斯都小资了,还有什么不可能成为小资的呢?在我看来,这才是一种愚蠢的矫情,因为它首先是一种愚蠢,然后才谈得到其他,事实上,读过乔伊斯的人少得可怜,这从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少得可怜的印刷量上就可看得出来,即使是受过正经文学训练的人也很难读懂它,这样一本书,怎么可能成为一个庞大人群的明显标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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