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是人类最常见的肉食以及食物的生产者,人类里面又以中国人最爱吃鸡,最善吃鸡。
因此袁枚说:“鸡功臣最,诸菜赖之。”算是代表全体中国人民对鸡做出的高度评价。李笠翁的评价稍逊,但也主张对鸡予以特别的临终关怀,“烹饪之刑,似宜稍宽于鹅鸭。”
据美国鸡肉协会(National Chicken Council)最近发布的消息,二零零零年平均每个美国人所吃的鸡肉量已经达到三十六点七公斤,远远超过美国人年食用牛肉及猪肉的数量。另据一项针对一千零九位受访者所作的民意调查显示,有89%的美国消费者至少每个星期吃一次鸡肉;一个星期至少吃三次 以上鸡肉的人数,也占了三分之一强。
NCC说,鸡肉销量的上升,是因为它料理起来十分方便,因此深受欢迎。
原来如此,不是“诸菜赖之”,而是“效率赖之”。美国的鸡——严格地说应该是“鸡肉”,全部是经过处理的冻鸡,密封在真空的包装里,巨大,要用双手才能从超市的冷柜里捧起来抱在怀里,一旦脱手,绝对是掷地有声。回家解冻之后,四肢瘫将开来的白鸡,体积又能 暴涨一倍,虽然一律被斩了首。
我曾见过电视名厨甄文达(Martin Yan,广州出生,以在美国主持名为Yan Can Cook的“烹饪+脱口秀”之电视节目煮成)在节目现场为美国家庭主妇摆弄过这样一只解冻完毕的鸡,我记得“Easy!”和“Cheap!”是那场烹饪表演中出现最多的两大关键词,除此之外,还记得嬉皮笑脸的阿Yan把那只玉体横陈的鸡叫作Sleepin g Beauty(睡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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