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妓莺娇,年二十四,矢志从良。有柴姓者娶为妾,婚期已定。太学生朱某慕之,以十金求欢。妓受其金,绐曰:“某夕来,当与郎同寝。”朱临期往,则花烛盈门,莺娇已登车矣。朱知为所诳,怅然反。逾年,莺娇病瘵卒。朱忽梦见莺娇披黑衫直入朱门,曰:“我来还债。”惊而醒。明日,家产一黑牛,向朱依依,若相识者。卖之,竟得十金。狎邪之费,尚且不可苟得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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