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巨变
《南京条约》共十三条,下列是主要的内容:
一 中国赔偿英国鸦片损失和军费白银二千一百万两。
二 中国割让香港全部主权于英国。
三 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个港口为商埠,允许英国设立官员(领事)驻札自由贸易(五口通商)。
四 中英两国地位平等,公文来往,用平等款式,中国不得再称英国为英夷。
这是中国第一次签订的现代意义的战败条约,战败国当然倒楣——割地赔款。五口通商,也是一种正常的国际关系。英国从“英夷”升格到跟天朝同样的地位,更显示《南京条约》的平等意味,何况中国在事实上仍称英夷如故,在心里仍瞧不起如故。可是,《南京条约》的一些附约,接着签订,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这些附约是:
一 一八四二年,再签《善后章程》八条。
二 一八四三年,再签《五口通商章程》十五条。
三 一八四三年,再签《虎门条约》二十条。
在这些名称不一的附约中,有下列规定:
一 英国人之间,或英国人跟中国人之间,任何争执,英国人不受中国司法审判,而由英国官员审判(领事裁判权)。
二 英国军舰可在五个商埠停泊,保护商民。
三 英国在五个商埠,可以租地建屋(到了一八四六年,英国在上海正式划定区域,称为租界。在租界地内,视同英国本土,中国不能行使主权。以后各国纷纷仿效,中国国内遂又有国)。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