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横曰:宙合之中,列邦纷立,而所以治国定民者,曰政,曰礼。夫政者以辅民志者也,礼者以齐民俗者也,如车两轮,相助为理。然而《诗》、《书》所载,每言鬼神,降祥降殃,归之天帝,一若冥冥之上,果有一真宰者焉。《诗》曰:“赫赫不显,上帝维辟。”《书》曰:“维皇上帝,降衷下民。”宗教之兴,其来久矣。然而儒者之言天,必指之以人,故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又曰:“天讨有罪,天秩有礼。”迹其所以治国定民者,莫不代天为之。是以郊社之礼,祝史之告,荐信鬼神,摩敢诞谩,此所谓明德维馨也。夫政者以辅民志者也,有时而乱;礼者以定民俗者也,有时而弊。然则其用以范围一世之人心者,不得不借之宗教。神道然,佛老然,景回二教亦无不然。顾善用之,足以助群德之进;不善用之,反足推其沉溺,而奸诡邪僻生焉。连横曰:台湾之宗教杂糅而不可一者也,故论次其得失。
神教
神道设教,本于人情。人情好善而恶恶,趋利而避害,故圣人率之以道。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是故迪吉迪凶,唯天所示。然而天者空间也,无声无臭,可见而不得见,可闻而不得闻。以音读之为巅,以文观之为一大,以义释之为自然,是天者为至高至大之景象,而具自然之作用焉。夫此至高至大之景象,夫妇有所不知,故不得不假之上帝。上帝者自然者也,故亦曰天然。台湾之人无不敬天,无不崇祀上帝,朔望必祈,冠婚必祷,刑牲设醴,至腆至诚。台南郡治有天公坛者,所祀之神谓之玉皇上帝,岁以孟春九日为诞降之辰,此则方土之假借,而以《周易》初九见龙在田之说附会尔。古者天子祭天,诸侯祭其域内名山大川。台湾为郡县之地,山川之礼,见于祀典,而不闻祭天之仪。然则此天公坛者,其为人民所私建,以奉祀上帝,则当先正其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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