奠挚见于君
士冠,上之嫡子继父者也。故得奠挚见于君。[1]庶子不得见君,左传昭公四年,仲与公御莱书观于公,叔孙怒而逐之,是也。
主人
主人爵弁纁裳缁袘。注,主人婿也。婿为妇主。主人筵于户西。注,主人女父也,亲迎之礼自夫家而行,故婿称主人。至于妇家则女父又当为主人,故不嫌同辞也。女父为主人则婿当为宾,故曰宾东面答拜。注,宾婿也。对女父之辞也。至于宾出而妇从,则变其文而直称曰婿。婿者对妇之辞也。曰主人,曰宾,曰婿,一人而三异其称,可以见礼时为大,而义之由内矣。
辞无不腆无辱
归妹,人之终始也。先王于此有省文尚质之意焉。故辞无不腆无辱。[2]宾不称币不善,主人不谢来辱。告之以直信,曰先人之礼而已。所以立生民之本而为嗣续之基,故以内心为主而不尚乎文辞也。非徒以教妇德而已。
某子受酬
乡饮酒礼,某子受酬。注,某者众宾姓也。乡射礼某酬某子。注,某子者氏也。古人男子无称姓者,从乡射礼注为得。如左传叔孙穆子言叔仲子子服子之类。[3]士婚礼,皇舅某子。此或谥或字之称,与聘礼皇考某子同。疏以为若张子李子,妇人内夫家,岂有称其舅为张子李子者哉?
辨
乡饮酒礼,乡射礼,其于旅酬皆言辨,注云,辨众宾之在下者。此辩非辩察之辩,古字辩与遍通。经文言辩者非一。燕礼注,今辩文皆作遍是也。曲礼,主人延客食胾,然后辩殽。内则,子师辩告诸妇诸母名。宰辩告诸男名。玉藻,先饭辩尝羞饮而俟。乐记,其治辩者其礼具。[4]注,辩,遍也。左传定公八年,子言辩舍爵于季氏之庙而出。[5]注,辩犹周遍也。史记礼书,瑞应辩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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