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亚
有一天,我和一男子在汉堡市中心一家专门卖流行服饰的百货商店前面话别。那一天我们显然有点离情依依,磨蹭了半天还是难分难舍,很蠢的一幕。我们流连徘徊在橱窗前,无意间驻足于女鞋部门外。两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货架上的鞋子,我的男伴脱口而出:“嗯,好鞋!”我:“你对鞋子有兴趣?”我和这名男子已经认识很久了,而我竟然从不知道他对鞋子有兴趣?他:“我觉得鞋子很棒。如果可能,我很乐意把所有的钱都花在鞋子上!”不会吧,我有没有听错?这种事只可能发生在电影里,不是吗?
一般人可能并不知道,其实男人也很喜欢鞋子,有的甚至还相当有品味。不过一般说来,绝大部分的男人仍然宁愿将钱花在酒吧里,也不愿花在买平常穿的鞋子上。对这种购物行为我觉得尚可理解,通常我只把它当成一个笑话来讲。但是倘若男人将大把的钞票花在买三件套西装或剃须香水上的话,我就觉得有点儿太不值得、太笨了。
好比说我吧,当我看一个人的时候,一定先注意他的牙齿,然后是他的手,最后是他的鞋子。我时常思忖,也许在我的祖先当中,曾经有人做过奴隶贩子吧?所以当我看一个人的时候,一定按照下列的顺序:先注意他的外表,接着估量他的“可用性”,最后再评量他的“等级”。被我盯着瞧的人也许会以为我是从头到脚仔细地在打量,其实我只看三点,三重点!如果对方的牙齿已经惨不忍睹,比如一片焦黄,而且七歪八倒,那基本上我们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看看手、瞥瞥鞋,不过是做做样子,例行公事罢了。所以如果某人已经能让我注意到他穿的鞋子,那表示他已经在我这儿通过两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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