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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从文遗作选 第14节 附录:“杏犀”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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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昌同志:

得拜读尊文,甚佩卓见。器举例实不胜举,因为随手可拾的“一箪食一瓢饮”和“箪食壶浆以迎王师”、“举尊以相属”例子即甚多(而且事实上有些古代陶器和铜器,且有可能就先是从瓜类容器得到启发作成的)。这类玩意儿实物也过手过,但和《红楼梦》所说却不相干。因为不外两种形制:一即原始如李铁拐所背的,二即单柄葫芦一打两开,旁镶银铜边缘,加薄银胎,柄部还加一环,适宜佩带随身取水饮酒的。椰子瓢也有此式。至于范成尊、卣、、爵形象,早也可能到宋《博古图》、《三礼图》刻印以后,但到今为止,并无实物可见。至于明清器,则故宫有现成物甚多,此外我也经手收买过,说的大致不会太错。你说的“杏犀”,在版本上我无知识,如果本来实作“杏”字,释为性蹊跷倒近理。而把两物暗指钗黛,我也有同感,并且曹雪芹写作这类文字,与其说是深刻讥讽,还不如说是一种幽默——讥讽中有幽默。近一点,可以说从《金瓶梅》西门庆款待番僧安排的菜蔬名目得到启示,远一点汉人的“子虚公”、“乌有先生”、“安期生”,即早开其端!但“杏犀”名目殊可疑。因为就我所知,谈犀角事诸书,实均无此名色。如有这个抄本,恐不会早于曹雪芹时代太远。至于“”,若从谐声虚说,即不必追究它是高是矮。如从实说,大致还应是高足器。一、事实上只有这种高足犀角饮器,可还从未见有似钵而小的犀角饮器。二、从字义说,高足铜鼎为“鼎”;高脚木马名“高”;桥字本身也和隆耸不可分。以类例言,还是高足器皿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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