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八点四十五赶到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提前了十五分钟。我身穿炭灰色Armani套装,脚蹬暗红色的Gucci休闲鞋。头一阵阵地痛,但我已经习惯了。通常一天工作完后它会痛得更厉害,到晚上第一杯酒下肚后就彻底休克了。
严格来说,我昨晚并未睡觉,我只是打了个小盹。尽管已烂醉如泥,我还是强打着精神定了1-800-4叫醒服务(你要睡过头,你就完蛋了),然后我才和衣躺下。
早上六点醒来时,我依然醉意朦胧。我在浴室里一刻没停地鬼话连篇,一刻不停地做鬼脸,这个时候我就知道我仍然没有恢复清醒。此刻正值早晨六点,但我精力充沛。我脑子里喝醉的那一边仿佛正在撤退,所以公事那一边没有意识到它已被醉酒挟持。
我冲了一个澡,刮胡子,用BUMBLEandbumble护发膏将头发抹光滑,接着又拿吹风机吹一遍,把头发摆弄出自然的形状后用AquaNet定住一缕头发,让它从我的额头耷下来。在试过不计其数的时髦发胶后,我最后发现还是老式的AquaNet最好用。用它定型出来的头发效果像是自然风吹的,非常随意。不过如果你不小心碰到了那缕头发,你会发现它硬梆梆的,随时可以敲击出声。
我往我脖子喷了一圈男式DonnaKaran,往舌头上也喷了一些,好盖住我嘴里的酒气。然后我去了第十七和第三大道拐角处的二十四小时餐馆吃饭。我吃了炒鸡蛋、熏肉,喝了咖啡。脂肪能吸收酒里的毒素,我想。我又有备无患地吞了一大把口香糖,然后打了一条惹人厌的花哨的领带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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