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成、林徽因夫妇从沈阳回北平定居,起初在西直门思成的大姐家里借助了一段日子,不久搬入东城米粮胡同。这条胡同住着胡适、傅斯年、陈垣。后来他们嫌住房狭窄,又租居了北总布胡同三号。三号是一套两进的四合院,大大小小四十来间。它也在东城,靠近皇城根。院里栽着丁香、海棠和马缨花树,里院和外院隔着垂花门。里院客厅,通常的窗棂纸换成了更加透光的玻璃,阳光可以洒满一地。梁启超手书的对联“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挂在墙上特别引人注目。西北向窗下的办公桌很宽大,搁着林徽因喜欢用的毛笔和砚台,旁边紧挨着书架,其间插满中外文书籍。平时这里很静谧,很优雅。
沈阳的家是简单的,住入北总布胡同三号,林徽因才真正成为家庭主妇。家里雇用着两个厨师、两个保姆、一个车夫、一个专管书房的听差。她不得不操持丈夫、母亲、孩子及仆人们生活的琐琐碎碎。费慰梅说过,“她实际上是这十个人的囚徒”。(费慰梅著《梁思成与林徽因》)她在梁家是长嫂,在林家是长姐,常有弟妹们来吃住,有时不得不调整住房。她画过一张床铺图,各个卧室共计安排了十七张床铺,每张床铺标明谁要来睡。她须准备十七套铺盖(还有个车夫得借宿别人家),更得准备他们的早点与茶水。
林徽因痛惜家务干扰了她制图或写文章,但一遇佣人请示,立即放下草图或文章前来过问。有时她还要顾及三号之外的事情,陈妈报告隔壁住户房顶上裂了个大洞,住户自己修缮不起,求林徽因给房东说情。这个邻居是早在乾隆年间就租起的老住户,按租赁规矩交的仍是二百年前的房租价钱,三间房还是五十个铜板。林徽因哭笑不得,掏钱代邻居付了修缮费。她与无能却爱管事的母亲相比,她尽管怕管事,但管得能干,实际管得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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