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中,我到河岸草地采葡萄,满教而归,色泽芬芳,胜似美味。在那里,我也赞赏蔓越橘,那小小的蜡宝石垂悬在草叶上,光莹而艳红,我却并不采集,农夫用耙耙集了它们,平滑的草地凌乱不堪,他们只是漫不经心地用蒲式耳和金元来计算,把草地上的劫获出卖到波士顿和纽约;命定了制成果酱,以满足那里的大自然爱好者的口味。同样地,屠夫们在草地上到处耙野牛舌草,不顾那被撕伤了和枯萎了的植物。光耀的伏牛花果也只供我眼睛的欣赏:我只稍为采集了一些野苹果,拿来煮了吃,这地方的地主和旅行家还没有注意到这些东西呢。栗子熟了,我藏了半蒲式耳,预备过冬天。这样的季节里,倘徜在林肯一带无边无际的栗树林中,真是非常兴奋的,——现在,这些栗树却长眠在铁道之下了,——那时我肩上扛了一只布囊,手中提了一根棍棒来打开那些有芒刺的果子,因为我总是等不到霜降的,在枯叶飒飒声和赤松鼠跟樫鸟聒噪责怪声中漫游,有时我还偷窃它们已经吃了一部分的坚果,因为它们所选中的有芒刺的果子中间,一定有一些是较好的。偶尔我爬上树,去震摇栗树,我屋后也长有栗树,有一棵大得几乎荫蔽了我的房屋。开花时,它是一个巨大的花束,四邻都馨郁,但它的果实大部分却给松鼠和樱鸟吃掉;樫鸟一清早就成群地飞来,在栗子落下来之前先把它从果皮中拣出来。这些树我让给了它们,自去找全部都是栗树的较远处的森林。这一种果实,我看,可以作为面包的良好的代用品。也许还可以找到别的许多种代用品吧。有一天我挖地找鱼饵,发现了成串的野豆(Apios tuberosa),是少数民族的土豆,一种奇怪的食物,我不禁奇怪起来,究竟我有没有像他们告诉过我的,在童年时代挖过,吃过它们,何以我又不再梦见它们了。我常常看到它们的皱的、红天鹅绒似的花朵,给别些植物的梗子支撑着,却不知道便是它们。耕耘差不多消灭了它们。它有甜味,像霜后的土豆,我觉得煮熟了吃比烘来吃更好。这种块茎似乎是大自然的一个默诺,将来会有一天它就要在这里简单地抚养自己的孩子,就用这些来喂养它们。目前崇尚养肥的耕牛,麦浪翻滚的田地,在这种时代里,卑微的野豆便被人遗忘了,顶多只有它开花的藤蔓还能看到,却曾经有一度它还是印第安部落的图腾呢;其实只要让狂野的大自然重新在这里统治,那些温柔而奢侈的英国谷物说不定就会在无数仇敌面前消失,而且不要人的援助,乌鸦会把最后的一颗玉米的种子再送往西南方,到印第安之神的大玉米田野上去,据说以前它就是从那儿把种子带过来的,那时候,野豆这现已几乎灭了种的果实也许要再生,并且繁殖了,不怕那霜雪和蛮荒,证明它自己是土生土长的,而且还要恢复古代作为游猎人民的一种主要食品时的那种重要地位和尊严了。必定是印第安的谷物女神或智慧女神发明了它,以后赐予人类的,当诗歌的统治在这里开始时,它的叶子和成串的坚果将在我们的艺术作品上得到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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