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嘀咕着,说我们美国人及一般近代人,和古人比较起来,甚至和伊丽莎白时代的人比较起来,都不过是智力上的矮子罢了。这话什么意思?一只活着的狗总比一头死去的狮子好。难道一个人属于矮子一类便该上吊?为什么他不能做矮子中最长的一人。人人该管他自己的事情,努力于他的职责。
为什么我们这样急于要成功,而从事这样荒唐的事业?如果一个人跟不上他的伴侣们,那也许是因为他听的是另一种鼓声。让他踏着他听到的音乐节拍而走路,不管那拍子如何,或者在多远的地方。他应否像一株苹果树或橡树那样快地成熟,并不是重要的,他该不该把他的春天变作夏天?如果我们所要求的情况还不够条件,我们能用来代替的任何现实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们不要在一个空虚的现实上撞破了船。我们是否要费力去在头顶上面建立一个蓝色玻璃的天空呢,虽然完成后我们还要凝望那遥远得多的真实的天空,把前者视作并未建立过的一样?
在柯洛城中,有一个艺术家,他追求完美。有一天他想做一根手杖。他想,一有时间的因素就不能成为完美的艺术作品,凡是完美作品,其中时间是不存在的,因此他自言自语,哪怕我一生中不再做任何其他的事情,也要把它做得十全十美。他立刻到森林中去找木料,他已决定不用那不合式的材料,就在他寻找着,一根又一根地选不中意而抛掉的这个期间,他的朋友们逐渐地离开了他,因为他们工作到老了之后都死掉了,可是他一点也没老。他一心一意,坚定而又高度虔诚,这一切使他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永久的青春。因为他并不跟时间妥协,时间就站在一旁叹气,拿他没办法。他还没有找到一个完全适用的材料,柯洛城已是古湮的废墟,后来他就坐在废墟上,剥一根树枝的皮。他还没有给它造出一个形状来,坎达哈朝代已经结束了。他用了手杖的尖头,在沙土上写下那个民族的最后一人的名字来,然后他又继续工作。当他磨光了手杖,卡尔伯已经不是北极星了;他还没有装上金箍和饰有宝石的杖头,梵天都已经睡醒过好几次。为什么我要提起这些话呢?最后完成的时候,它突然辉耀无比,成了梵天所创造的世界中间最美丽的一件作品,他在创造手杖之中创造了一个新制度,一个美妙而比例适度的新世界;其间古代古城虽都逝去了,新的更光荣的时代和城市却已代之而兴起。而现在他看到刨花还依然新鲜地堆在他的脚下,对于他和他的工作,所谓时间的流逝只是过眼幻影,时间一点也没逝去,就像梵天脑中闪过的思想立刻就点燃了几人脑中的火绒一样。材料纯粹,他的艺术纯粹;结果怎能不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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