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0月底,北京已是深秋季节,我从上海专程赶往那里进行采访。因为我从有关部门得悉,1988年10月17日是他刑满之日。我等待着这一天,以便能够直接访问他,使传记能够更加翔实、准确……
这一天终于到来。
他毕竟已是耄耋老翁,体弱多病,在刑满前已经保外就医多年。
1988年9月26日,他因患急性前列腺肥大症,又一次住进医院。
于是,到了1988年10月17日,他的获释仪式,便在医院里举行。
上午10时,医院里来了许多身穿便服的公安人员,病房里顿时变得拥挤起来。负责拍照、录音、录像的公安人员在忙碌着。
公安部副部长于桑郑重其事地向陈伯达宣布:“今天,是你服刑18年的期满之日……”
85岁的陈伯达坐在病床上面对着录音话筒,只是低声喃喃几句,似乎并未对刑期的结束表现出过分的高兴。
接着,宣布把陈伯达分配到北京市某单位工作。
简短的仪式,就这样结束了。
陈伯达,这个久经沧桑的老人,不论谁都无法回避———他是研究中国当代史必须涉及的人物。他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16名主犯之一;在“文革”中他是“中央文革”
组长;他还曾是毛泽东多年的政治秘书、中共中央的一支笔、《红旗》杂志主编。
为了使读者在进入正题之前,能对陈伯达有一个简要的了解,下面全文引述《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ConciseEncy—clopdiaBritannica)中文版第二卷第262页《陈伯达》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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