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里,有一次我们正在等待上新闻写作课,有个胖大的男人闯进了教室。这人穿着大花短裤,趿拉着拖鞋,像个垮掉的中年,晃晃悠悠的,开口就想驱赶我们,“新闻这玩意是个人就能写,你们还学什么呀?”稍后我们获知,这位狂徒正是新闻写作课老师本人。这事儿发生的年代非常古老,那时贬损自己的事业是种风度,宣讲常识就能博得喝彩,而报纸上的新闻全像机器人做出的饼干一样干干巴巴。幸运的是,如此有趣的老师并不多见,否则我就真的可能沦为一个彻底的二流子了。
正如这位老师的预言,大学新闻课对我们全无益处。花了整整4年,我终于记住了两个人的名字:普利策和赫斯特。走出校门时,我琢磨着,这是我能用来阻止别人说我是猪的唯一理由。
除了当时的新闻教育有点儿冒傻气之外,我觉得使自己倒胃口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新闻报道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个挺古板的事业。对于上述两位美国新闻大亨,很长时间里我并不很感冒。让我大感兴趣的倒是赫斯特的女儿,她曾被绑匪劫持,最初痛苦不堪,却在某一天突然转变为暴徒,跟他们一起去抢劫银行。要是你知道这世上有什么样的力量能让苹果变成驴子,你就能解释这则趣闻了。
我相信我们这一代记者在年轻时的趣味就在于此,我们需要某种狂野的魅力,而不是会议报道。我们领受的新闻启蒙是梦幻式的,若非《光荣与梦想》,就是法拉奇——不仅没有呆板,甚至连平淡都没有。童年时期我们读的《丁丁历险记》就更甭提了,作为一名在小便池里都能找到独家新闻的记者,丁丁比起007来不遑多让,连他的那条雪纳瑞犬都比《南方周末》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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