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邪了门了,春天不是谈恋爱的季节吗?怎么这么多人在闹分手呢?最夸张的一天,早上刚听一个哥们痛陈情史,眼睁睁看这七尺男儿说到深处忍不住哭起来,令人心酸,中午又接到另一个朋友的电话,上来就嚎啕着“我们分手了!”
性情中人应该都会懂得“劝合不劝散”的道理。到我这个年纪,更是或多或少地经历过感情的事,懂得有个人爱你你又碰巧爱他是值得珍惜的事。我不太习惯与人谈“恋爱”,也
不太善于安慰抚恤,每当遇到朋友分手这样的事情,我都会建议说:“再给大家一次机会吧,实在不行了再放开,别留什么遗憾。”
这个观点我也是学来的。其实我也有过不同意见。如果爱已经有了问题,强留着有什么好?不过是延长大家的折磨,放大彼此的痛苦。可是,年纪大了一些之后,看得多了,就发现其实太少感情是完全免疫品种,一点问题也没有的。如果有点什么不合就分手,只怕会落到个一辈子的孤单。
对爱情的洁癖是不是好习惯?我想其实每个人都有权利去选择自己的爱情哲学。只要你愿意,也可以抱着完美主义穷尽一生地去追求,也不能说这是年少不更事的轻狂,毕竟也有运气好的人真的就等到了无刺可挑的“the right one”。
也还是有更多的人,宽容着,谅解着,甚至隐忍着,也不能不尊重他们的选择,甚至不能说他们就不幸福,他们的爱就不是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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