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也常常想起伦敦:不是花草,是雾。多年没有浸染着伦敦的雾,生疏了的老友,想起了怎能不觉得若有所失?
雾到处都有。每天早上,推门出呈贡山头的默庐,东边一抹淡峰,沉拥在白蒙蒙的雾海里;望着,不免自喜:娇懒的山冈,比我还贪睡。独醒之感,有时也使人难受。伦敦的雾不是这样。去年在北美诗家谷过冬,不敢早起,早起了出门,四围在朝阳里发黄的尘雾兜着我,扼着脖子,不咳出口,会窒息;想咒诅,出不出声。若逢有事,等不得雾散了才上街,手帕按住嘴,急急忙忙,两步并作一步走,沿途有什么也不会勾留住我。不熟悉我的,不知道我鼻子有毛病的,定会笑我:岂习俗之移人哉,半年不到已涂上花旗色彩!伦敦的雾不是这样。
想起:初到伦敦,已属深秋。黄昏时节,晚雾方聚。车过海德公园,平冈野树,棱角隐约,游人憧憧往来其间,黯淡难辨。到客寓里坐定,侍女容笑相问:“伦敦怎样?”我茫然不知所答,“我见了伦敦吗?”——是的,人岂能貌取,外表上修饰的不是暴发,也是轻薄。摩天的高楼,突兀的华表,给人的是威势,引起的是渺小的自卑。谁甘心当蚂蚁?尊严屈辱了,跟着的是虚妄的自大。雾里伦敦掩没着她的雄伟,是母亲的抱怀,不是情人眼角的流盼。
深藏若虚,靠了雾。不明白英国人的,也许会觉得英国人城府太深,太喜藏;一见之下,似乎有着相当距离,捉摸不定他的真相,真如我初次在雾里过海德公园一般,茫然不知怎样去描述我的印象。记着:雾并不能隔绝你和平冈野树相接触,和往来人士相交谈。等你走近时,不但隐约模糊之感顿然消失。而且,我总是这样觉得,在雾里看花,才能对每一朵花细辨它的姿态和色泽,雾把四周分散我们视线的形形色色淡淡的抹上了一层薄幕,我们对于某一事物的注意也会因之集中,假若你在雾里还是睁着眼,你有机会时不妨试试,你决不会感觉到疏远、隔膜、空虚;在你身边的会分外对你亲切。雾把我们视境分出了亲疏,把特殊的个性衬托得更是明显。你可以在清晨立在山头望着眼前起伏的山丘,靠了朝雾,不但峰峦层叠,描出了远和近,即是山上的一树一木,万里一碧的晴天所不易瞩目的,也会在雾层上端孑然入眼。黑夜所搓混的距离,雾把它分出层次岗位,强烈的阳光所拉平了的个性,雾把它筛滤出棱角姿态——会交朋友的喜欢英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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