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内蒙,不吃几回手把羊肉,算是白去了一趟。
到了草原,进蒙古包作客,主人一般总要杀羊。蒙古人是非常好客的。进了蒙古包,不论识与不识,坐下来就可以吃喝。有人骑马在草原上漫游,身上只背了一只羊腿。到了一家,主人把这只羊腿解下来。客人吃喝一晚,第二天上路时,主人给客人换一只新鲜羊腿,背着。有人就这样走遍几个盟旗,回家,依然带着一只羊腿。蒙古人诚实,家里有什么,都端出来。客人醉饱,主人才高兴。你要是虚情假意地客气一番,他会生气的。这种风俗的形成,和长期的游牧生活有关。一家子住在大草原上,天苍苍,野茫茫,多见牛羊少见人,他们很盼望来一位远方的客人谈谈说说。一坐下来,先是喝奶茶,吃奶食。奶茶以砖茶熬成,加奶,加盐。这种略带咸味的奶茶香港人大概是喝不惯的,但为蒙古人所不可或缺。奶食有奶皮子、奶豆腐、奶渣子。这时候,外面已经有人动手杀羊了。
蒙古人杀羊极利索。不用什么利刃,就是一把普通的折刀就行了。一会儿的工夫,一只整羊剔剥出来了,羊皮晾在草地上,羊肉已经进了锅。杀了羊,草地上连一滴血都不沾。羊血和内脏喂狗。蒙古狗极高大凶猛,样子怕人,跑起来后爪搭至前爪之前,能追吉普车!
手把羊肉就是白煮的带骨头的大块羊肉。一手攥着,一手用蒙古刀切割着吃。没有什么调料,只有一碗盐水,可以蘸蘸。这样的吃法,要有一点技巧。蒙古人能把一块肉搜剔得非常干净,吃完,只剩下一块雪白的骨头,连一丝肉都留不下。咱们吃了,总要留下一些筋头巴脑。蒙古人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一个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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