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的指称力量,通常不展现于所要指称的实体就好端端杵在眼前之时——当满天闪电雷声交错纵横之时,当雨后黄昏那一道七彩斑斓的彩虹又弯过天际之时,当麋鹿成群正撒开它们精致削细美好的四脚奔跑之时,你不真的需要文字,你真正需要的是手指头食指,这是《百年孤独》里新马康多村建造之前马尔克斯写的:“世界太新,很多事物还没有名字,必须伸手指头去指。”
然而,太多太多次了,我们最需要它在,好让我们方便伸手指出来时,它却总是躲藏缺席,“当我最需要你的那一刻,你在哪里?”——如此悲愤,便不仅仅是哀恸的被放鸽子情人所独有的心情。
这时怎么办好?这时你就得要有某种“咒语”,好叫唤出隐身于彼此记忆中那个共同的东西,如同阿拉丁召唤出神灯中的精灵一般。
因此,文字是咒语,叫唤出记忆;文字是谜题,让听者猜出答案;文字是譬喻,让接收讯息的人从已知去导出未知;文字是履霜而知坚冰至,一点寒霜,不必真等到完整的冬日夹带漫天冰雪而来,就让人在心头重建出白色雪国模样而打起寒战——文字可以什么都是,就不必要是指称事物彻彻底底、纤毫毕露的摹写,它的讯息接受者,不是只长一对眼睛的怪物,而是有记忆而且会思维的人,他多少会联想,会触类旁通,会在一个图像一个讯息进入眼底那一刻,脑子像磁石般自动吸来数量不一深浅程度不一的其他相关图像和讯息,他不是脑子空空或甚至没脑子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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