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看清楚非洲,我们让船航近些,你就看见黑点原来是森林、河流、人和兽群等等,但你如何“看见”神话呢?博尔赫斯并未费神解释给我们听,我们得自己想。
神话,乃至于一切具象事物背后的关系、道理、情感和概念等等,并不是视觉的对象,我们得仰靠“心灵之眼”来看它们,这正是最大麻烦所在。我们的心灵之眼,亦即理解,不像我们的视觉感官那样直接、明晰、有看就有,而且方便意志操控,此外,我们视觉耗费的时间取决于光的行进速度,谢天谢地这家伙是全宇宙跑最快的一个,因此我们还感觉视觉是不需要时间的——理解不同于此,它负责对付的是更难更隐秘的东西,它清楚地需要时间,而且往往不是我们意志所能操控,也正因为如此,它才稀罕而珍贵,从浮泛的、谁都会谁都能的直接感官世界分别出来。
又需要时间、又非意志可操控,这两下加起来是什么意思?是理解的诡异时间感。真的,理解绝对是我们阅读世界中最没时间观念的部分,它习惯性地迟到,不在我们预期的时间来,尤其几乎从不在我们最需要它的时候来,等我们放弃了、不理它了,你往往才发现它不知道何时那么清晰明白地就站在灯火阑珊之处——考过试的人,大概都曾有过诸如此类的被捉弄痛苦经验。
有关理解的这个诡异时间延迟本质,我个人曾用两部小说为实例来说明,一部是劳伦斯·布洛克的冷硬侦探小说《刀锋之先》,另一部是格雷厄姆·格林的《输家全拿》,台湾的译本把它改名为软绵绵的“赌城缘遇”——以下照着再讲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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