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真是凶手,应该尽快把三造抓起来呀。”
我的心已经飞到浴室去了。觉得河野这番说明太啰唆了,实在等不及了。那个乡村警官倒是很有耐心,一直很平静地坐在那里。
河野也是,明明可以回头再加以说明,可他还是喋喋不休地说着。
“三造的工作性质处理尸体最方便,他手背上的煤灰,带血的短刀,还有其他大量赃物,都说明他这个人是需要警惕的坏蛋。有了这么多证据,足以证明他就是凶手。那天早上,他打扫更衣室的卫生时,没有将放错位置的蹭鞋垫放回原处,也可以作为他的罪证之一。只是他的杀人动机,我怎么也想不明白。那家伙差不多就是个白痴,因此我们未必能想象到他的动机。他一看到醉酒的女人,就抑制不住冲动也说不定。也可能他偷东西的毛病被长吉发现,为了杀人灭口吧,总之各种可能性都有。无论何种动机,他是凶手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你的意思是说,他把长吉的尸体放进火炉里烧了?”警察难以置信似的插嘴问道。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可能。虽说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残忍行为,但是不能不说那种人身上残留了许多我们祖先的残忍性。而且,他缺乏一旦事情败露会承担法律责任的理智,反而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他只是一个烧水的,遇到必须把尸体隐藏起来的紧急关头,想到火炉是很自然的。而且作为凶手藏匿尸体的手段,也不乏将尸体烧掉的例子。例如,著名的韦伯斯特教授将朋友杀死后,用实验室的火炉将尸体烧掉的故事;蓝胡子兰德尔,把许多受害人放进玻璃厂的熔炉里以及他的乡间别墅的火炉里烧掉。这些故事你们大概都听说过。这个浴室的炉子,是正规的锅炉,有足够的火力。即使不能一次烧完,用三四天的时间,把手、脚、头,分别烧掉不是不可能的。况且刮着猛烈的南风(他这个白痴恐怕想不到这一点吧)又是在人们都进入梦乡的深夜。他将自己关在那间很少有人会去的小屋里,毫不费力地就可以干的。你们可能会认为这样推测太不可想象了,但是湖畔对岸的村里人闻到有火葬场的气味,又该如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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