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过去了。最开始那段时间,无论是明美家,还是克彦的公寓,都常常有警察光顾,他俩不得不回答一连串令人感到厌烦的盘问。好在只不过持续了一段时间,这阵子他们好像被警察遗忘了似的,已经没有人为了案件登门了。
克彦已于大约十天前,搬出自己所住的公寓,搬到明美家,和她同居了。对于相爱的两人来说,这是极为自然的事情。朋友们也没觉着有多么奇怪。在克彦看来,如果我是杀人犯,肯定不敢这样做的,因此这么做反而可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他这次杀人,仔细想来,完全可以说是正当防卫。因为险些被对方杀死,所以才杀死了对方。因此,和有预谋的杀人相比,他们俩在精神方面的痛苦要少得多。可能是由于这个缘故,他俩从来没有噩梦连连、夜不能眠的时候。如果将正当防卫之事公开,他们两人可能会更轻松。但那样的话,他和明美之间的恋爱就彻底完了。肯定不会像现在的状态这么令人满意。正因为不愿意分开,克彦才费了那么大一番周折,实施了一个可以证明自己不在现场的计谋。
他们过得很幸福,仍旧雇用以前的那位女佣,建立了一个新的家。没有任何人打扰他们。明美毫不费事地继承了股野的财产。他俩可不是像股野一样的守财奴,所以,过着相当奢侈的生活。
(世上的人也太愚蠢了吧。我的足智多谋竟然胜过警察。而且也没有其他人怀疑我。这就是说,我胜过了社会上所有的人。这不正是所谓“完美的犯罪”吗?现在回头想想,我当时真的智慧过人,想了个好主意啊。杀人者从远处目击杀人场面。这样的计谋恐怕连侦探小说作家都想不出来吧。不对,也不是没有。不是有一本叫作什么《皇帝的鼻烟壶》的小说吗?我曾经读过。不过,那只是口头上哄哄人而已。听的人因为生病整天躺着。于是,讲故事的人就好像发生在眼前似的给他讲一些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有那么凑巧的事。如果听的人问一句“哪儿呢?哪儿呢?”从床上爬起来,真的去看的话,那不就穿帮了吗?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这个了不起的计谋不能展示给世人看。就连与此相类似的情节,也不能写进小说或是电影剧本里。最好最美的东西是不会出现在世间的,这个自古以来的老话,正是说的这样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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