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对自己以前写的那些东西很不屑。通常写完之后,就把它们扔在一旁不再观摩。
他把那篇文章摊开来。里面没有一个人名。上面还有我抽尽的烟灰。被不小心弹在上面,渐渐混成黑糊糊的一片。他小心翼翼地拿出小刀轻轻刮拭。
我笑他的痴。痴得过于憨过于傻。
不经意的浪漫就是如此。如果你非要惊天动地。哪有人给你天长地久。因为山崩地裂之后,最最长久的总是无边无际的沉默。
他总是趁我不经意的时候打开音响。我写着写着就听见一句“想问天问大地”。然后就是齐秦如北方孤狼一样的声音。
我转过头去:“我只听梁静茹版的,你也不是不知道。”
他笑笑不语。
他那种周而复始的动作我也懒得纠正。反正拼凑起来的调子大同小异。如果非要纠其不同,那便是灵魂。可是灵魂又常为人所忽略。
然后他就去了。非常无声无息。我还没来得及为他写上一篇日志。通篇的博文都是如何如何功利地想要拔头筹。
过去的他从不曾怪过。甚至没有抱怨。只是夜夜夜夜里端坐在角落里,要么翻一页书,要么看一夜雨。
我则伏案疾书。就像是生命安静犹如落叶,从不肯在意身边的风生水起。其实他端详的只有落地窗里我的身影。那有些僵硬。顾不得回头的身影。
人便要是在失去的时候才会知道惋惜吧。这么俗套又老套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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