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动的人群骚乱起来。和自己一起守在岸上的克罗修斯人,安普鲁斯大部分都认不出。他知道他们来自内陆深处,至少赶了一周的路才来。克罗修斯人繁育了几百年,系族早已开枝散叶,有些同伴披着的毛皮令他觉得陌生——纯白的熊皮,长着弯曲犄角的兽皮,还有大型猫科动物的条纹外皮。但是他们一到达海岸,就听从他的指挥。就算有这么多同伴参战,这仍然是他自己的战争。
他们的等待并不安宁。他们对暴力的渴望非常强烈,一只熊晃荡着走出了树林,不到一分钟,就被撕成碎片,分食殆尽。
安普鲁斯隐隐担忧,欧曼休斯会不顾一切,领导自己的民众踏入这个蠢蠢欲动的死亡陷阱。
不,欧曼休斯不会这么愚蠢的。为了这个不可救药的梦,要是他真敢这样做,那他死了也活该。虽然眼看兄弟死去他会伤心,但是为了阻挠欧曼休斯,他绝不会手下留情。
随着自己的队伍逐渐壮大,安普鲁斯开始感觉到命运的召唤,一开始,只有零零散散的画面闪过眼前,接着很快衍生出了想法和计划。
原来世界上有这么多克罗修斯人。他没想到同类的数量扩增了这么多。他们都是出于对山顶界的仇恨才团结在一起的。
他清楚他们集合的初衷,也明白要做什么,只是还没想好要怎么做。他要领导同类登上山顶界,完全征服这个世界。他们要继续几百年前就已该开始的血腥屠杀,让人类彻底化为乌有,只剩下黑暗回忆、残破尸骨和斑斑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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