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京城有些不现实,因为吴氏的身子已经呈现灯枯油尽之相,恐怕一上路就得嗝屁。而且,她还抱着儿子活着的幻想,非要留下来等儿子来找。
于是,婆媳租了一个小破院子落了脚。
原身富贵人家出身,却与贫苦相伴半生。在京城时,她们婆媳靠给别人洗衣服为生,偶尔会有母亲姐姐接济,还算过得去。到了这里,所有的重担都压在了原身身上,大冷天的得泡在冰水里搓洗衣服,雁云城冬天滴水成冰,想想也知道那滋味是如何的销魂,手上全是冻疮,个个手指头粗壮的跟胡萝卜似的,好几处都崩开了,前一天刚抹了药,第二天手还得浸入冰水中,周而复始。
这样的日子,活得不是日子,是血和泪。
终于,有一天,原身带病去井边打水,她四肢无力,头晕眼花,突然眼前一黑,栽进了井里。
幸好那是附近居民共用的水井,别人来打水的时候觉得挺沉的,伸头往下一看,里头有个人,吓得那人赶紧喊人,众人手忙脚乱地将她救了上来。
再醒来,这具身体已经换了一个灵魂。
幸好附近的居民都很质朴,又知道她们的儿子丈夫是当兵的,只是没了音讯而已,都愿意伸把手帮一帮。苏芩在床上养了半个冬天,才算将一条小命捡了回来。
自从她来了之后,就不肯再干洗衣服这种活了,她更愿意去城外的树林子里套只兔子打只野鸡,挣得多,还能运动运动。原身自幼习武,一些招式已经渗入了她的骨髓,苏芩只需要惯性的想一想,就能练个八九不离十,这是肌肉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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