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嵩家的后园里有一个池塘,塘边的泥岸上长满了青苔。那一池水是绿油油的颜色,里面漂着搅碎了的水葫芦,还有一个惨白的碎片,好像一个空蛋壳,仔细辨认后才发现它原是薛嵩的半个耳朵。薛嵩把它从水里捞了出来,拿在手里看了很久,才相信自己身体的这一部分已经永远失去了。古人曾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轻易放弃,所以薛嵩就该把这块耳朵吃下去,但他觉得有点恶心,还觉得自己已经沦落到了食人生番的地步──所以他又把耳朵吐了出来。后来他用铁枪掘了一个坑,把耳朵葬了进去,还是觉得气愤难平,就平端着长枪,像一头河马一样吼叫着。假如此时红线按照他要求的礼节说道:启禀老爷,贼人去远了,请保重贵体。那还好些。偏巧这个小蛮婆心情也很激动,满腹全是战斗的激情,就大咧咧地说:人家都跑没影了,还瞎嚷嚷什么?还不想想怎么去捉他?这使薛嵩很是恼火,顺口骂道:贱婢!全没有个上下。没准这贼和你是串通一气的。红线不懂得玩笑,把刀往地下一摔,说:混帐!怪到我身上来了!这就使薛嵩更加气愤:有把老爷叫混帐的吗?忽然他又想到影影绰绰看到那个刺客身上有纹身,像个苗人的样子,就脱口而出道:可不是!那个刺客正是个苗子!十之八九和你是一路。你要谋杀亲夫!顺便说一句,苗子是对苗人的蔑称,平时薛嵩绝不会当着红线这么说,这回顺嘴带出来了。更不幸的是它和后一句串在了一起,这使红线更加气愤,从地下捡起刀来,对准薛嵩劈面砍去道:好哇!要和我们开仗了!老娘就是要谋杀你这狗屁亲夫!当然,这一刀瞄得不准,砍得也不快,留给薛嵩躲开的时间──红线并不想当寡妇。但她的战斗激情也需要发泄,所以就这么砍了。需要指出的是,红线和薛嵩学了一些汉族礼节,薛嵩也知道了一些红线的脾气。双方互相有了了解,打起架来结果才会好。假如没有这样的前提,这一刀起码会把他的另一只耳朵砍掉。这样薛嵩就没有耳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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