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吧,老妓女已经决定杀小妓女,而且决心不可动摇。但小妓女还不甘心,她把反驳老妓女的话说了好几遍,还故意一字一字,鼓唇作势,想让她听不见也能看见。但老妓女只做没听见也没看见,心里却在想反驳的道理,终于想好了,就把手从耳朵上放下来,说道:小婊子;你既是败类,就不是同行姐妹。我杀你也不是败类。说毕,把刀抢到手里,上前来杀小妓女。要不是小妓女嘴快,就被她杀掉了。她马上想到一句反驳的话:不对,不对,我既不是同行姐妹,就和你不是一类,如何能算是败类。所以和你还是一类。老妓女一听话头不对,赶紧丢下刀子,把耳朵又捂上了。我老婆后来评论道,这一段像金庸小说里的某种俗套,但我不这样想。学院派总是拘泥于俗套,这是他们的弱点,可供利用。可惜自由派和学院派斗嘴,虽然可以占到一些口舌上的便宜,但无法改善自己的地位,因为刀把子捏在人家的手里。
这故事还有另一种讲法,没有这么复杂。在这种讲法里,老妓女没有和小妓女废话,小妓女也没有把臭袜子吐出来。前者只想把后者拖出房子去杀,以防血污了地板;她可没想到这件事办起来这么难。起初她想从小妓女上半身下手来拖,没想到那女孩像条刚钓出水面的鱼一样狂翻乱滚,一头撞在她鼻子上;撞得她觉得油盐酱醋一起从口鼻里往外淌──这当然是个比方,她嘴里没有淌出酱油和醋,实际上,淌出来的是血。后来,她又打算从脚的方向下手。这回女孩比较文静,仰卧在地板上,把脚往天上举,等老妓女走近了,猛一脚把她从房间里蹬出去。天明时,刺客们吃了败仗从薛嵩那里回来时,发现老妓女的房子外观有很大的改变;纸窗、纸门、纸墙壁上,到处留下人形的窟窿。说话之间,老妓女又一次从房子里摔了出来,栽倒在地下。这使那些刺客很是惊讶,赞叹道:你这是干嘛呢?她答道:我要把那小婊子拖出去杀掉;他们就说:是吗?看不出是你拖她呀。那些人都被土蜂螫得红肿,在蓝颜色的烘托下,变成紫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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