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血止住之后,我在家里到处搜索,没有找到户口本,却找到了几页残稿,写道:“盛夏时节,在长安城里,薛嵩走过金色的池塘,走上一座高塔去修理一具热水锅炉……”在我失去记忆以前,这是我写下的最后的字句。打个不恰当的比喻。这像是我前生留下的遗嘱。看来,我想修理锅炉不是头一次了。我觉得可以从此想到很多东西。可惜的是,一下子不能都想起来。
以此为契机,我却想起了这样一件事:在大学里,有个同宿舍的同学戴一副断了腿的水晶眼镜,不管我怎么苦苦哀求,他都不肯摘下来叫我修理。这孙子说,这副眼镜是他爸爸的遗物,他要就这么戴到死……这眼镜他小心藏着,不让我碰。但我一见他用绳子接着眼镜就心痒难熬。终于有一天,我在宿舍里把他一闷棍打晕,并在他苏醒之前把镜腿换上了……然后,他就很坚决地从宿舍里搬走了。他倒没有告我打他,只是到处宣扬我有精神病。别人对他说:你可以把新装上的镜腿再拆下来,这样,你父亲的遗物还是老样子。他却说:拆了干啥?招着王二再来敲我的脑袋?我没有那么傻!从这件事里,我很意外地发现自己上过大学──我是科班出身的。现在我可以认为自己是个学院派的历史学家,这是一个好消息。还有一个坏消息:我很可能是个有修理癖的疯子。正如白衣女人指出的,我所指的自由派,就是些气质像我的人。现在我知道了自己可能是疯子,自由派这个名称就有了问题:我总不好把疯子算作一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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