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老王觉得自己干的活儿,非常神圣,所以一定要带上干净的白手套。
他做事,慢条斯理,但是绝对认真,做一下就是一下,非常讲究。
除此之外,每天老王要吃饭的时候,会把自己带来的饭盒,放在烤皮子的炉子上,热好,在热饭的时候,老王脱下手套,用水把手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做得笔直,开始很优雅的吃着饭盒里的饭。
这一切,对于现代白领,实在太平常了,但对老王不平常,用老胡的话说,一个修皮鞋的,让自己讲究成这样,这算不算是活出了诗意?
老胡说:我以前一直都觉得我粗鄙,还觉得我粗鄙是因为我就是一个救生员,没啥本事的人当然粗鄙,现在我才知道,我粗鄙是因为天生粗鄙,那老王,修个鞋子,感觉在做十分高级的买卖啊。
我点点头,对老胡说:这个老王,很让人敬佩啊。
这个社会,太多的人敬佩有钱的人了,但我很敬佩做事情认真的人——有这么一份心,哪儿不是他的净土?
老胡抽了一口烟,说:我是真想变成老王那样,但是这辈子,甭想啦——我是优雅不起来,就是个粗鄙的人!
“嘿嘿。”我笑了笑,对老胡说:那我先走了哈。
“去吧去吧。”老胡说:对了,我那救生衣的箱子里,有一双皮手套,烂了,你用完了潜水衣啊,帮我把那皮手套拿到瘸子老王那儿去补一补,算是对老王的支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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