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在整个契丹国内,一等人是契丹本部,二等就是奚人这样的好狗。
“谟葛失部也有数万骑兵,体量上极大,只要咱们一鼓作气,将其灭亡,奚人自然胆寒,在即将而来的决战中,很可能不会出全力。”
杨廷璋述说着自己的想法。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在于,谟葛失部距离太近,口头上的肉,不迟白不吃。
壮大己身,很是和谐。
在草原上打仗,一个字,就是莽。
凭借着数量,直接横推过去就行。
因为你会发现,打着打着,归降的很多,自己人会越来越多,最后只剩下死硬分子。
谟葛失部本就是松散的部落联盟,虽然因为共同的敌人而团结在一起,但是势不可挡的兵力,依旧让许多人胆寒,不得不屈服。
等到了最后的大部落时,郭廷璋感觉到了不寻常。
“不正常!”郭廷璋摇摇头,说道:“这是谟比部,乃是谟葛失部的主支,拥有数千丁壮,如今竟然敢主动出击,着实不寻常。”
“您是说,谟葛失部得到了契丹人的援军?”
杨业眉头一皱,轻声说道。
“我能得到你的援军,谟葛失部岂能得不到?”
杨廷璋说道:“谟葛失部距离契丹人太近,虽然比不了奚人,但已经算是半个狗腿了。”
“要是咱们打到半途,敌方的援军来了,那就只能溃败。”
“全军准备警备,散出游骑,看看有没有埋伏!”
很快,近三万人,持警惕状,并没有像以往那样直接冲杀过去,显得很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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