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禁捂着自己的脸庞,深呼吸着,呼出一口气,抬起他的手臂,说:“死亡时间大约是早上的九点至十点,死亡原因是因为颈部后面被绳索类型的物体紧紧勒着,造成机械性窒息。脸部皮肤和眼结合膜点状出血,尸斑出现较早,显露于颈部背后,微微发紫,尸斑出现的时间过于提早,同时尸体上只浮现了一处尸斑,因此尸体并没有被移动过。茶几上有一杯没有喝过的水,水的温度是凉的,凶手进来,死者当他是客人,于是給他倒了一杯水,以作好客。
黄雁如捏着自己的下巴说:鉴证科的同事刚才已经在现场扫过,没有发现可疑的指纹,整个房子除了死者本人还有佣人及其助理的指纹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发现。这么说,凶手是戴着手套行凶的?这是一场有预谋的谋杀?
不!我十分严肃而且坚定地说:“从乳胶手套内部取得指纹虽然少见,却仍有例可循。手指脊线细纹从外科手术用的乳胶手套透出的机率非常的低,不太可能发生。所以凶手戴上手套犯罪不会留下指纹。不过,倘若触碰到的东西表面柔软,比如新刷的厚层漆料,油灰或者粘土,甚至是一条坚硬的奶油,那么带有脊线细纹的塑胶(立体)印纹便有可能在现场留下指纹。她也露出一副疑惑的表情说着:“就算凶手没有戴手套,也不代表他会在现场留下指纹。首先,他不可能随身携带手套,这样会很容易引起对方的怀疑,然后现场的很多东西的摆放是很不符合正常逻辑的。例如,根据死者的私人助理说,他对电视广告完全没有兴趣,每次一放广告,他便会选择跳台,或者阅读书籍,再有心情,他大可以用手提电脑上网。但是我刚才整个房子都检查过,他的手提电脑在五楼的房间里,他坐的位置旁边没有找到书籍,遥控器又放得那么远。死者是一个超级电视迷,他很喜欢长时间看电视,有时候甚至看一整天都不会厌烦。对于一个电视迷而言,遥控器自然不会放在距离自己位置太远的地方,可是遥控器根本没有放在他旁边,充电器在洗手间里找到,火车模型被摆在地上,乱成一团。现场的每一样物品都似乎被人重新移动过,原因就是,凶手在离开现场之前,曾经用毛巾之类的物品清理过现场,有很多东西清理完以后,他自己都忘记原本的位置,于是只能乱放一通。鉴证科的同事在后花园找到几组浅黑的鞋印,目前已经采集好,回去再进一步的检验分析自然会有结果。相信凶手当时是透过后花园逃出去的,附近渺无人烟,估计连目击者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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