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控官拿出一份纸质报告,这一份就是受害者生前的体检报告,它充分地说明了,受害者在遇害之前,已经怀有身孕,但为了偿还被告的债款,她也要接客。
在被告再次不断提高债款之后,她实在忍无可忍,于是被逼盗走被告的钱包,打算用这一笔钱救她的外婆,谁料就这样彻底惹恼了被告,被他使用暴力的手段将其禁锢在案发单位内,并实施惨无人道的虐待。
尽管这些毫无人性的行为并未得到充分的证据证实,只是从本案证人单方面的一个大概陈述,从人道主义来说,的确不能轻易接受和采纳。
但是我们能不能从受害者的角度去看这件事呢?
也许我们真的没有实质的证据证明受害者是被告杀害的,但是被告可以逃脱关系吗?
被告禁锢受害者,对其实施虐待,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或如辩方律师所言,他们可能对受害者的死一无所知,只是事后过于惊慌,一时情急才会做出肢解尸体,烹煮头颅这种灭绝人性的行为。
但我想说的是,肢解尸体而已,用得着烹煮内脏和头颅吗?
我们不能排除任何一个可能性,或者被告是从毁尸灭迹的角度去进行这件事的。
本案的唯一一个证人,也曾参与被告的虐待行为里,她也虐待过受害者,但是她最后却勇敢地站出来指证四名被告,并将案件的事实、真相勇敢地说出来。
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她不怕法律的制裁?她怕,她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害怕,但仍然要勇敢站出来把事实公告天下,因为她还有良心,她对受害者产生了深深的愧疚感,她觉得不应该把事实隐藏起来,她觉得应该要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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