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大明不会插手这里的民政管理,那只会费力不讨好。
像大唐一样,建立一个军政府,保持震慑就足够了。
至于这个政府以后会不会脱离大明的控制,不是朱棣担忧的。
何况,以自己那个孙子的手段,想必也有更好的方法。
在撒马尔罕悠闲地住了三个多月,到了九月初一,朱棣正式颁布圣旨,在撒马尔罕建立河中总督府。
以郑亨为总督,沐昕为副总督,辖十万骑兵,统辖西域各部。
河中总督府直管区域有两处,一处是撒马尔罕,一处是碎叶城,两城也将分别成为西域的贸易中心。
两城的商税为军费,直管土地为大军提供军粮,十万骑兵的家眷将会在两年内由朝廷出钱,出力,迁徙到此处。
这两个城市的周边都有大量的肥沃土地,不要说养活几十万人,就是养活几百万人也没有问题。
而西域各部在三年内,每年按照部落大小,向大明缴纳一万到十万两白银的财货。这些税赋可以以实物相抵,不管棉布,马匹,牛羊,大明都要。
而大明将会扶持各部在当地种植棉花,发展纺织,并能与大明贸易。
最主要的是,只要向大明缴纳税赋,就能享受大明的保护,不受其他部落侵略。
至于各部落事务,大明却不会插手,仍然由各部落自决。
这样的安排不损害各部落的利益,每年万两白银,甚至十万白银,对一个人来说数目惊人,但是对一个国家来说,就不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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