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就把这么好看的银器,堆在地上卖。我说的是——玻利维亚的印地安人。
说到旅行,其实最不喜欢看的就是风景——那种连一个小房子都不存在的风景。总觉得那就等于在看月份牌。说起月份牌,早年那种印着美女的,反而比纯风景更耐看。总而言之,我旅行,最喜欢在里面混来混去的地方,就是乱七八糟的赶集。
玻利维亚的首都拉巴斯,海拔四千公尺,比起台湾的玉山顶来,还高过好多。而人群,总也不怕那个“高山症”,满街挤来挤去,一半全是游客。对于肯来这种地方的游客——包括我自己,都是欣赏的。这叫做选地方,测品味。
好,这些银器大把大把的堆在地上卖。我抵不过这份引诱,人就蹲下去了。
也因为这批东西慢慢没人做了,取代的正是台湾出口的塑料品。翻来翻去,不容易找到照片中餐具柄上同样花纹的,也就是说,成不了一套。
当时,背包已经满得溢出来了,而自己也知道,今生不可能用一副银的刀叉去吃饭,可是看到这些耐人寻味的好手工,还是舍不得就此掉头而去。光看那一支支叉子,它们的尖齿切面那么粗犷,就喜欢。
在拉巴斯好多天,每天东张西望,手里捉着的,不是一把小匙,就是一把刀;然后,每个小摊子前又蹲下了我,翻呀!要翻出那把柄一样的花纹来。
那次的中南美之旅,到了玻利维亚,算是投降,把那颗飘泊的心,交给了这些小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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